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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想借我的名义买车,如果以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规避风险?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7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跟对方立协议,将各种会出现的责任,如贷款买车的风险、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等分好,不过此类协议只是对你两人有效,对外没有多大用,出了事故,一样可以要求你承担责任,但是你可以凭接协议向买车的人追偿
  • 可以与借名买车者签订协议,明确风险责任划分。但是,这种协议只在你与借名买车者之前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 这个影响很大,别轻易借名买车,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都需要你的证件,非常麻烦;
    2、一旦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法律上就需要你来承担,如果使用车的人良心好点,你还不至于破财,如果当事人良心不好的话,那你就是冤大头了。
    相关法律: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投保交强险系投保义务人(包括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的义务。
    拓展资料:
    我国国家最新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中对汽车有如下定义: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特殊用途。
    《机动车登记规定》于2008年5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该《规定》分总则、登记、其他规定、法律责任、附则5章65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予以废止。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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