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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141个人所得税,如何扣除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7-27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办法:按照法定的税率进行计算后,由扣缴义务人在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按照规定予以扣除,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扣除的数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所得税扣除比例:(综合所得适用)
    1、不超过36000元的,3%;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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