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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上海的房子有前妻的名字,现在要去掉了。她不同意。我们同意离婚。协议上说房子属于我。这个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7 2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因为离婚而进行产权变更的,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
  • 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下:
    1、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2、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分割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3、夫妻就房屋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房产分割要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平等均分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有特殊情况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您好,在离婚协议上写明财产分割,根据离婚协议办理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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