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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其他 2023-07-28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的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下列案件属于法院专属管辖:
    1、关于不动产纠纷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关于港口作业纠纷的案件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关于继承纠纷的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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