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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找担保,成功后不给担保人钱

抵押担保 2023-07-28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下列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遇到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的情况,担保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担保行为无效。担保行为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另外过错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律分析: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不得为担保人,其提供的担保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购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该公益设施为标的物设定的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等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物权;
    (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的担保物权;
    (三)以能够出质的权利为自身债务设定的质押。
    登记为营利法人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提供的担保,当事人主张担保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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