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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是给女方的,现在再婚了,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8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且房屋归于买房一方的名下,婚后用自己财产偿还贷款的,则该套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由当事人贷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是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不得主张分割;如果是夫妻二人在婚前共同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又一起还贷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买房,且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因其不占用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市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购房,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或是婚后房产加了配偶名字的,则房子就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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