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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低保户,我存了5元,会不会被取消资格?

其他 2023-07-28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能会取消低保资格。我国民政部门每年都会对辖区的低保户进行复核,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不符合的家庭将被核减。如果不是故意骗取低保金,是不需要退的果是故意骗取低保金则必须退还,并且接受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 法律分析:五保户有存款会不会被取消要视存款的数额的情况来决定。
    一、如果是存款的数额超过了当地五保户供养条件的规定的,比如是上万元的,明显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为无生活来源的人的规定,这种情况是会被取消五保户的资格的。
    二、如果是存款的数额较少的,属于亲朋好友的红包,补贴等,且数额超过达到当地五保户的的申请标准的,则不会被取消五保户资格。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 不会。没有谁规定低保户不能有存款,不会仅仅因为这个被取消低保资格。但如果你有大额存款、家庭经济并不困难、且群众对你的低保身份有异议、经调查属实的话,是有可能被取消的。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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