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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档案找不到怎么办

其他 2023-07-28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为:
    1、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
    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
    3、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
    4、审核无误之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
    1、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前向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3、申请通过之后,填写相关资料;
    4、填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退休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不需要,没有档案也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那么办理退休时,不需要审核人事档案。当事人退休时,社保会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依据当事人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结合当事人参保种类、性别等界定其具体的退休年龄、退休时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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