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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结婚没有领结婚证,现在不在一起了。可以再婚吗?

结婚 2023-07-28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没有离婚证,一般不可以再结婚。但当事人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无配偶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经审查合格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有孩子没结婚证是可以再婚的。有孩子再婚不是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但要进行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应到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自愿。
    3.一方或者双方没有配偶。
    4.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有孩子没结婚证是可以再婚的。有孩子再婚不是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但要进行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应到法定结婚年龄。
    2.双方自愿。
    3.一方或者双方没有配偶。
    4.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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