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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否需要父母签字或父母在场?

子女抚养 2023-07-29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请问是处理什么事情呢
  • 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父母同时签字,但并不一定要求父母双方都必须同时到场。
    父母双方先后到场或者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也是符合程序的。父母离异的需要根据抚养权来确定由谁签字,如果父母都具有抚养权则需要父母同时签字,如果只有其中一方具有抚养权,则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签字即可。
    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需要经过父母双方同意,但并不一定要求父母双方都必须同时到场,父母双方先后到场或者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也是符合程序的。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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