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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男方向女方出具放弃抚养权的说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子女抚养 2023-07-29 1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婚生子女一方放弃抚养权是有效的。但男方也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不予准许。需由法院依法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一方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放弃抚养权协议是无效的。抚养子女既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也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关于协议离婚放弃抚养费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只有夫妻双方可以就放弃抚养费等相关事项达成协商一致,或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当事人放弃抚养费诉讼请求等情形下,该放弃行为才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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