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何选择公司诉讼管辖法院?公司诉讼的诉讼时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29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如果属于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则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需要依法提交起诉状和依法收集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如果属于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则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需要依法提交起诉状和依法收集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公司诉讼如果涉及公司设立、股东资格确认等纠纷,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管辖法院为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由于公司诉讼涉及的具体情形在在实践中的复杂多样,具体的管辖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