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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8月买了一个空调,当时销售说有语音功能,现在已经安装,在使用时发现没有这个功能,这样算虚假宣传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7-29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虚假宣传的条件是:主体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恶意;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竞争者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 虚假宣传的规定如下: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并且经营者虚假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处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一般情况下,虽然没有形成交易,但是还是破环了市场的交易秩序,也是构成虚假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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