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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应用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29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或倒置因果关系举证原则。对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而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当事人就与他人之间所产生的医疗纠纷提起诉讼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或倒置因果关系举证原则。对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
    而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法律分析:医疗损害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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