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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中学转学手续需要哪些信息,本镇私立转公立

其他 2023-07-30 08: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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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学流程说明:
    1、联系好转入学校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进城务工合同、暂住证等)在开学后两周内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转入学校核办,然后学生及家长到转出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转出学校核办。法律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 法律分析:
    (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开具《转学联系函》。
    (二)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三)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
    (四)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 申请转学需要的手续: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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