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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证机构资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30 09: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第八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四)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五)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资质申报流程应首先办理营业执照,并准备好相应的资质的证明文件,之后到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资质申请条件
    资质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2、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2、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4、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新设立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手续。
    5、新设立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手续。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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