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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被纳入失信,钱已经还清,如何解除失信?

债务追讨 2023-07-30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失信人员的方式: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即只有失信人员依法履行完毕自己的清偿义务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5、可向法院申请消除。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解除的方式有: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全面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通过审查的等。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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