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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走着看,你会后悔的,算不算威胁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30 11: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他人威胁的,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或向法院起诉,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对你的人生造成威胁,并且不对你的个人名誉及其他造成侵害,这个一般是不予理会的,此外如果你真的想跟对方断绝所有来往,你直接删除对方所有联系方式就可以了,或者是自己更换联系电话,如果是到你们的住址去进行扫描,这种情况是可以报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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