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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订月嫂付了2000定金,后来让他签合同,他拒绝签我能让他退定金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30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确定定金可以退还的情况下,直接向装修方提出退还申请,并和装修方协商定金退还方式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定金是不能退的,但是订金可以退。定金是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支付定金以后,如果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的话,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不能退了。当事人约定以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6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物数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实际支付的定金数额超过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约定的定金数额发生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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