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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工作是自己离开的。劳动扣除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30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厂里上班自离有工资的,工厂不能拖欠和克扣工资,否则为违法行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我国的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劳动者旷工工资的扣除规定,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可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规定在规章之中。此外,如果因为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用劳动者的工资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违法,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理的,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劳动者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除非因为劳动者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并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是不得扣除所有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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