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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索赔 2023-07-30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的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 五级伤残是通过伤残鉴定评定的。具体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五级伤残的一次性补偿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3、五级伤残还需要赔偿,救治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以及住宿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以伤残等级确定赔偿,这里以五级伤残为例。五级伤残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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