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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办理落户手续的过程是怎样的?

子女抚养 2023-07-30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养孩子上户口的流程:领养人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收养人的本人身份证、收养登记手续的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孩子符合上户条件的,依法为孩子办理上户手续,让孩子随领养人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收养新生儿上户口的流程:领养人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收养人的本人身份证、收养登记手续的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孩子符合上户条件的,依法为孩子办理上户手续,让孩子随领养人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收养新生儿上户口的流程:领养人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收养人的本人身份证、收养登记手续的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孩子符合上户条件的,依法为孩子办理上户手续,让孩子随领养人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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