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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公被车撞了,脑裂伤全身骨折现在问医生估计醒不过来已经一个多月了,家里想不治疗可以出院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30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住院期间可以离开医院。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在交通事故为处理前,身体经过检查和治疗后,根据医生的医嘱确定是否可以出院,没有什么问题,受害人要求出院的情况下,可以出院。
    可以出院后再行解决。赔偿和治疗是两个概念。如果已经康复,可以出院。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伤者一直住院不出院解决方法如下:
    1.首先和伤者进行沟通。告知其伤情已经治疗结束,尽早出院并办理相应的理赔事宜。如若伤者依旧不出院的话,便可拒付住院费,让其自行承担后续费用。
    2.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
    3.如果调解无果可以起诉。提交医院的相关治疗证明,以及已履行的垫付义务等证据即可。如果医院方认为治疗已经终结,但是伤者仍然不肯出院,坚持要继续住院的,可以针对其后续产生的医疗费不予赔付。即使伤者要求赔付全部医疗费,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者是否属于过度医疗,进而拒赔构成过度医疗部分的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一、交通事故出院了还能去住院吗
    1、交通事故出院了还可以住院。如果因伤情,需要二次住院的,是可以二次住院的,只要是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治疗费用都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这个没有次数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对方
    1、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4、当事人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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