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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对方不能提供病历,没有病历鉴定不能做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7-30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仅凭病历是不能鉴定医疗过错的。
    2.鉴定医疗过错,还需要提供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的材料。
    3.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没有病历本、甚至没有住院经历的,就不可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因为不管是工伤、交通事故、行政治安、军人伤残等级鉴定的,据需要病历和住院(轻微伤不一定就要住院,而对于最轻的十级伤残就是有住院治疗的必须了)治疗、康复后进行的。
    而所有的十级制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应的物理检查报告(片子)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法律分析:
    1、将所有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申请法院委托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做,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结论为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做的。不服的话,可申请法院委托重新鉴定,但没有上级鉴定机构一说
    4、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过错,我们需要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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