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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中学转学手续需要哪些资料,本镇私立转公立

其他 2023-07-30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学流程说明:
    1、联系好转入学校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进城务工合同、暂住证等)在开学后两周内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转入学校核办,然后学生及家长到转出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转出学校核办。法律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 法律分析:可以转。
    转学手续如下: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 法律分析:可以转。转学手续如下: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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