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为精神病父母名下有两套房,可以申请低保吗?

其他 2023-07-30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精神病能申请低保吗
    1、精神病可以申请低保。如果精神病患者家庭符合低保条件规定,也必须由其监护人去申请低保,本人不能亲自去申请低保,因为本人不具备民事责任。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残疾人补贴金,因此不是精神病人就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是按家庭申请的不是家庭成员中一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的。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 法律分析:不可以申请,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法律分析:不可以申请,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