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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方要了十万元的彩礼,现在带着孩子走了,男方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31 0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指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男方给予女方的聘礼或礼物。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要求返还聘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生活困难;前两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退还彩礼: 男女双方同居两年以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不满两年,但有子女的;收到的订婚礼物确实被用来同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因悔婚导致的彩礼纠纷,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应该返还彩礼: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处理彩礼纠纷要注意以下问题: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2、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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