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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要不要把公司的劳动合同带走?劳动合同一式两份,有一份在我这里,公司的那份要不要回来?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31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劳动合同不需要收回给公司。
    劳务合同的相关法律:
    1、劳动合同在离职时不需要给回公司。如有必要可暂交由公司人事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作废章。
    2、但是最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并且用人单位自己那一份必须留存二年备查。
    3、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法律分析:离职员工可以向公司索要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单位和个人各持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索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一式两份的,企业留一份,员工手里一份。如果用工单位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劳动合同的话,这明显是违反劳动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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