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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同意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对方在外地工作没时间回来怎么办理手续

协议离婚 2023-07-31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民法典》出台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30天冷静期过后的办理如下:
    1、三十天冷静期后男女双方要再次到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在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4、如果双方离婚发生严重纠纷,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需要的材料有是什么
    1、结婚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一份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证明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
    3、如果有孩子需要确定抚养权,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财产或者债务需要划分,则需要提供财产或者债务的证据;
    5、民事起诉状,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诉状可以找专业律师起草。
  • 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能够协商一致,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律规定,也不能马上离婚,需要有30天的冷静期,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若是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协议离婚,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共同到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满30天后的30天内,双方再携带以上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该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若是提交手续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在提交申请后的30天内,可以撤销离婚申请;也可以在满30天后不到场办理离婚手续,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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