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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合同不买社保,工作3个月才知道,合同中还有一条就是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社会保险 2023-07-31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不交社保处理办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公司要求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是不合理的,社保是企业必须给员工买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建议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找劳动仲裁机构或当地社保局求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这个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承诺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 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所以协议无效。 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 无论怎么约定 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 即为违法行为。
    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属于企业与劳动者自主协商决定的范畴,不得通过协议约定免除该义务。
    劳动者不管是出自自愿还是被迫签订了法律依据:《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该协议都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用人单位仍然应当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企业强迫劳动者签订此类放弃社保协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举报,要求企业为其补缴所欠社保。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以企业拒不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倍以上的罚款。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超过五百元。
    罚款三千元以下。”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企业千万不要被员工说服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法律规定是底线,谁也触碰不得,不要因一时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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