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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未婚的孩子,我找到了我朋友的出生证明,现在我结婚了,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我现在丈夫的名下。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8-01 0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婚生子在法律上叫做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者歧视,包括上户口你只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办理即可。
  • 要看一下男女双方有没有结婚,有没有领取结婚证,是否是合法夫妻关系,如果孩子没有医学出生证明在没有领取结婚证情况就将孩子生下来的话,需要亲子鉴定才可以将孩子户口迁回。如果是合法夫妻关系,现在要将孩子户口迁入到另外一方家里去的情况下,就不需要提供亲子鉴定,只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就可以。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没有直接的关联。如果结婚后没迁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落户爸爸的名下,也可落在妈妈的名下;领取结婚证,只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都可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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