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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一家连锁店工作。这个地方没有劳动合同。然后我现在在这里工作了十一天。老板辞退了,因为招聘的人太多,想辞退两个人。我原来的工资是2800,平均931天,但是因为老板辞退了我,我只工作了十一天。老板想用一天60的工资发给我。这违反劳动法了吗?

连锁加盟 2023-08-01 05: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辞退的,工资一般需要立即给。用人单位应当在要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其工资,且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以货币形式来给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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