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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农村五保户的土地权利?

其他 2023-08-01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五保户的土地确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土地
    2、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确认: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指在承包合同上面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所记载的代表人,代表因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他不能到场的原因的,由家庭成员共同推选确定
    3、调查结果确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他方式的调查结果,则由其他方式的代表进行签字确认
    4、退耕还林如何确权:对于退耕还林,如果农民领取了林权证的,则不予以确权登记果没有领证的,但是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的,则根据农户的意愿选择于既没有林权证,又没有领取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五保户的土地,经过对方的同意,村里是有权利收回的,五保户也是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而且,五保户的承包地不能强制收回,只有在征得五保户同意后,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其承包地。
    一般五保户已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不愿再耕种土地的,其土地由身为供养人的村集体收回耕种。如果五保户的亲属要继承其财产,或依法可耕种其土地,村集体支出的五保费用由其亲属赔偿。
    大多数情况下承包地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如果土地是村上的,那就由村里收回。
    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 法律分析:五保户的土地,经过对方的同意,村里是有权利收回的,五保户也是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而且,五保户的承包地不能强制收回,只有在征得五保户同意后,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收回其承包地。
    一般五保户已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不愿再耕种土地的,其土地由身为供养人的村集体收回耕种。如果五保户的亲属要继承其财产,或依法可耕种其土地,村集体支出的五保费用由其亲属赔偿。
    大多数情况下承包地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如果土地是村上的,那就由村里收回。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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