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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有什么不同?

其他 2023-08-01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
    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二者的侧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
    3、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
    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2、职责不同。
    3、性质不同。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是: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职权是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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