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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了官司,经执行部门调解,一下子给不了我钱,分期给我,现在是分期也不给,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8-01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民事赔偿对方不同意分期的,那么可以提起上诉,如是被告请求分期给付原告不同意,必须按照判决书给付。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要在立案起的6个月内执结。
    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要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法院执行可以申请分期还款。但是否能成还要看对方当事人的态度。法院调解分期还款,先将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对方未履行分期还款义务的,构成预期违约,即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预期违约虽然没有直接损害债权人的现实债权,但却侵害了债权人的期待债权,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该还款协议或合同,要求债务人一次性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法律分析:法院调解后对方在调解书上规定的期限内没履行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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