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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贷合同是否属于实践合同,请问

借款合同 2023-08-01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但是应当是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该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但其他民事主体订立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就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一、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1、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还清借款并支付利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企业间能签订借款合同吗
    企业之间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借款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违背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企业之间是可以通过借款合同进行资金融通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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