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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夫妻财产遗嘱公证需要哪些程序?

遗产继承 2023-08-01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证遗嘱一般需要以下的这些材料:
    1、公证各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遗嘱;
    3、立遗嘱时所涉及的财产凭证;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公证一般是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以下材料是办理遗嘱公证手续时需要准备的:
    1、身份证、户口本;
    2、遗嘱;
    3、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法律分析:申请《遗嘱》公证须提供下列证件:
    1、立遗嘱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原件。
    3、立遗嘱人财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遗嘱处分的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均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来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人员办理。
    5、立遗嘱人要求撤销在我处经公证的遗嘱或对原经公证的遗嘱进行补充或另立新遗嘱的,应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的应在谈话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并退回原遗嘱公证书原件。
    6、公证人员要求提供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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