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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自来水墙的管道漏水了。楼下五楼半年后,我告诉我他家漏水了。一开始是厕所。后来卧室的屋顶湿了,我告诉我现在我家已经修好了。楼下有相应的责任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8-01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楼上漏水首先要确认到底是谁的责任,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责任,如果是房屋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并且房屋在保质期内的,那么就找开发商来赔偿。如果是楼上装修导致的,那么就要楼上的业主负责赔偿。如果双方推诿扯皮的,可以自己先将漏水的部分修理好,然后拿着鉴定的结果和修理的单据去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楼下漏水楼上有责任的有义务修。楼下住户可以先行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且由楼上住户造成的,可向楼上住户主张维修索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需要先调查清楚漏水的原因,之后再确定责任人是谁;若是自己损坏管道导致的漏水,应自行负责维修;若是楼上住户的原因导致的,那么楼上住户需负责管道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若管道未过质保期且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则是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维修管道。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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