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半个月后,公司没有给我续约,我能不能提前30天离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1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用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只要合理地提前通知对方,在到期后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即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约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职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如果职工辞职的,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劳动者到期不续约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其他情形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