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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假期间只按公司规定支付50%的基本工资是正常的吗?

讨薪 2023-08-01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国家工作人员得肺结核传染病请假期间支付的是病假工资,跟实际工资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差额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病假期间公司是应支付员工工资的,但具体支付的工资数额按照具体的公司规定执行(多数公司是实行半薪),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生病期间员工社保应正常缴纳,其中个人应缴部分如员工应发薪资不足以抵扣,员工应自行补足。公司应缴部分正常缴纳。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病假期间公司是应支付员工工资的,但具体支付的工资数额按照具体的公司规定执行(多数公司是实行半薪),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于生病期间员工社保应正常缴纳,其中个人应缴部分如员工应发薪资不足以抵扣,员工应自行补足。
    公司应缴部分正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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