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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工伤赔偿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8-02 0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付程序: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施工索赔的费用: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在工地受伤,首先进行工伤申报、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出炉之后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赔偿。赔偿金按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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