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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院没有收到电话号码的传票,现在银行冻结了我的存款,我该怎么解冻呢?

其他 2023-08-02 0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带上银行卡、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咨询即可知道是否被法院冻结。
    银行卡冻结打电话咨询时,银行客服人员通过内部网络查询,就能查到银行卡冻结的原因然后告诉咨询人员。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后,银行账户将只收不付,账户金额将不能提取现金或者转账使用。
    只有法院解除存款冻结后,才可以提取。建议到法院了解被冻结原因,结清未履行的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会立即冻结被执行人、担保人的银行账户,不会通知被执行人和担保人。如果想要解除冻结,必须是在被执行人根据法院判决书上的执行款项给付到位后,才能解冻。
    如果被执行人无力给付,则由担保人给付。
  • 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处理
    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区分两种情况来确定处理方式
    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
    2、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要先履行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根据《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如果您现在被冻结的卡里还有10%定金的数额,法院原则是不能再冻结您其他银行卡的。
    再次,《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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