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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如何确定夫妻同居共同财产的归属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02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具有以下要件:
    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
    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同居认定共同财产如下:
    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
    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法律依据:同居认定共同财产如下:
    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
    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满足双方为合法的婚姻关系的夫妻,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不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认定为同居共有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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