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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如何转移社保流程是什么?

其他 2023-08-02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流程:先申请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职工的参保缴费凭证;然后由原单位办理职工的社保转移手续;再由新单位或者员工本人去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接手续;最后按月足额缴纳社保费就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 辞职后转移个人社保的办法: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申请登记;
    3、资料提交后,在45天左右完成转移。法律依据:辞职后转移个人社保的办法: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申请登记;
    3、资料提交后,在45天左右完成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劳动者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手续:
    1、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法律依据:劳动者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手续:
    1、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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