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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自离后,原单位尚未停止缴纳社保,新单位不能缴纳社保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8-02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不交社保,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不交社保,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原单位交了社保,新单位就不能再交。
    如果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持新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原单位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少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个案补缴原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原单位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后,新单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
    员工离职以后,只要当月的工资的是在原单位计发的,当月的社保也应该由原单位缴纳,即使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员工到了新单位以后,只要是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的,新单位都要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缴费的增员,那么在员工发工资时,就可以扣缴当月的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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