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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租金的问题,我们是从房东那里转租的,有没有权利享受减免租金?

房屋租赁 2023-08-02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要求减免租金可以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就需要按照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支付租金。因为法律规定,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按时交付租金,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租客要求减免租金可以和出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就需要按照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支付租金。因为法律规定,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按时交付租金,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租客要求减免房租应该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依法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免房租,由法院根据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形进行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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