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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2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内作出;
    3、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重庆交通事故补偿标准:
    1、根据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算标准,按照二十倍一次性支付残疾补助金及死亡赔偿金;
    2、根据重庆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按照六倍支付丧葬费。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 重庆交通事故补偿标准:
    1、根据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算标准,按照二十倍一次性支付残疾补助金及死亡赔偿金;
    2、根据重庆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按照六倍支付丧葬费。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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