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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后不需要承担哪些债务

婚姻债务 2023-08-02 14: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不用承担的债务有:男方所欠债务,女方事后没有追认的;男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男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后如下情况下才能不用承担债务:
    1、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
    2、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的,另一方不用承担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后债务还需要承担。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2、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另一方没有义务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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