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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具体限制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08-02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限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二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其余的赠与合同都享有任意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限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另一个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其余的都可以。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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