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四年级时,孩子在学校前后被老师殴打两次,导致乳牙脱落,手臂受伤,左耳耳鸣,心理严重受伤,对学校产生严重恐惧。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学校和老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老师应该赔偿吗?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我有权检查事件发生时的监控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2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是老师的原因造成而学生无过错的情况下老师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 孩子在学校被打伤,第一应该是联系班主任老师,追查孩子被打原因,了解事实真相,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8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幼儿园受伤,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没责任,否则学校就要承担责任;如果8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学校受伤的,除非学校有过错否则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汉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